再多3宗土地共享先導計劃(下稱先導計劃)申請獲政府原則性同意,發展局表示,3宗申請分別位於大埔及葵青區,擬提供共約8100個房屋單位,包括約6100個公營房屋單位。
在獲得原則性同意後,申請人下階段會進行詳細技術評估,敲定發展參數,並確認發展計劃在交通、環境、基建等方面均無不可接受的影響,預計最早於2024年進行所需的法定及行政程序(如城市規劃、道路工程刊憲及土地契約修訂程序),相關工程亦會於其後開展。
南豐發展申請大埔露輝路及汀角路,擬議由現時「綠化地帶」及「道路」改劃作住宅和輔助設施用途。擬議計劃下新增的住用總樓面面積約7.7萬方米,當中70%(約5.4萬方米)將撥作公營房屋/「首置」用途,餘下30%(約2.3萬方米)撥作私人住宅發展。預計提供約1200個公營房屋/「首置」單位及約500個私營房屋單位。顧問小組支持此方案,認為擬議房屋發展已適當考慮周圍已建及自然環境的情況。
亞光發展及會德豐地產聯合申請大埔林村田禾路及社山路以南,擬議由現時「農業」地帶改劃作住宅和輔助設施用途。擬議計劃下新增的住用總樓面面積約20.6萬方米,當中70%(約14.4萬方米)將撥作公營房屋/「首置」用途,餘下30%(約6.2萬方米)將撥作私人住宅發展。預計提供約4100個公營房屋/「首置」單位,以及約1200個私營房屋單位。顧問小組支持此發展方案,認為基於土地業權現有分布,計劃優化了土地的發展潛力並重點加強公共房屋的供應;另一方面,亦可與毗鄰早前已獲得原則性同意的先導計劃產生協同效應,綜合規劃所需的基礎設施及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增加項目成本效益。
華信地產財務申請葵涌梨木道,擬議由現時「其他指定用途」註明「具歷史和建築價值的建築物保存作社會福利設施用途」及「休憩用地」改劃作住宅和輔助設施用途。擬議計劃下新增的住用總樓面面積約5萬方米,當中70%(約3.5 萬方米)將撥作公營房屋/「首置」用途,餘下30%(約1.5萬方米)將撥作私人住宅發展。預計提供約800個公營房屋/「首置」單位及約300個私營房屋單位。在公共房屋部分以外的現存二級歷史建築亦會被保留及活化作私人安老院用途。顧問小組支持此發展方案,認為擬議房屋發展可優化土地的用途及增加位於市區的房屋供應。
經初步評估,當局現階段認為上述3宗申請未有不可克服的技術問題,而項目所需的基礎設施工程與項目的建屋規模相稱。此外,3宗申請所納入的政府土地面積恰當,除增加公營房屋單位數目外,更有助完善發展布局,從而提升土地使用效率。
先導計劃於2020年5月推出,申請期至2024年5月5日。計及上述的3宗申請,目前接獲的6宗申請,均已取得原則性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