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片平台TikTok及其母公司中國字節跳動入稟美國聯邦法院,挑戰美國國會早前通過迫使字節跳動出售TikTok的法案。
TikTok與字節跳動入稟華盛頓特區哥倫比亞巡迴上訴法院,指有關法案違憲。
美國總統拜登4月24日簽署相關法案,要求字節跳動在明年1月19日前出售TikTok,否則將禁止TikTok應用程式在美國下載。
根據入稟狀,兩間公司表示,中國政府已表明不容許有關出售TikTok的行動,令到該等公司不可能符合法案規定的出售TikTok條件,意味TikTok將被美國禁制,1.7億美國人將不能再涉足該平台,其言論自由受到損害,法案違反美國憲法規定。
兩間公司又稱,字節跳動的58%權益是由全球投資者持有,只有21%權益由中國創辦人持有,集團僱員持有餘下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