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分享平台TikTok在社交媒體X上發帖文稱,路透有關該公司的報道具誤導性,且與事實不符。
TikTok稱,正如其在法庭文件中所說,該法案要求的合格剝離(qualified divestiture),即允許TikTok繼續在美國營運,在商業上、技術上和法律上都是不可能的,並且肯定不可能在該法案要求的270天時限內完成。
路透其後在報道指,TikTok未有指明早前的報道哪部分與事實不符。
路透稍早前引述消息人士報道指,TikTok正試圖開發美國版的核心算法,使美國1.7億個美國用戶的資料,與其他用戶資料分離,以釋除美國政府憂慮當地用戶資料會被中國政府掌握,應對美國國會要求TikTok自母公司字節跳動剝離的行動。
美國總統拜登上月底正式簽署法案,強制TikTok要在明年1月19日之前剝離字節跳動,否則會在全美被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