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據報正擬訂草案,禁止以強迫勞動方式生產產品,以及禁止有關產品進口歐盟國家。
路透引述一份歐盟文件指,有關禁令應適用於在生產、製造、收割和提取的任何階段使用強迫勞動的產品,包括與產品有關的工作或加工。禁令應適用於所有產品,任何類型的產品包括其零件,無論部門、原產地、是否為國產或進口,以及是否在歐盟市場銷售或出口。
文件稱,這些規則針對較大的經濟運營商,如進口商、製造商、生產商和產品供應商,因為這些對象的強迫勞動風險最普遍,影響可能最大。而在舉證方面,國家當局有責任證明相關產品的製造和加工過程中涉及強迫勞動。
不過,歐盟執委會的規則草案不及歐洲議會議員原先提議的廣泛,部分原因在於法律限制。歐盟委員會須先與歐洲議會議員,及各成員國商訂法案細節,有關禁令才可正式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