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引渡案,繼續在加拿大卑詩省最高法院審理。孟晚舟代表律師Tony Paisana指稱,孟晚舟2018年12月在加拿大被捕時,加方官員公然侵犯她獲得憲法保障的權利。
Paisana在庭上列舉多項他認為、拘捕孟晚舟的邊境服務處官員與警員所干犯的侵犯人權行為,又稱邊境官員與警員的做法是故意及公然,而不是基於疏忽。
Paisana指出,邊境官員與警員把美國聯邦調查局(FBI)的要求,置於憲法之上,漠視了憲法為孟晚舟提供的保障權利。
加拿大檢控官在提交到法院的文件中強調,孟晚舟一方的指控毫無根據。
孟晚舟一方自2019年以來,積極阻止孟晚舟引渡案聆訊,並引用兩項重要理據,稱孟晚舟不應該被美國引渡,當中的理據包括她是遭到政治檢控,以及加拿大當局漠視她的憲法保障權利。加拿大法院過去兩年數度開庭,就證據與證人進行盤問,集中處理第一項論據,未有展開引渡聆訊,引渡聆訊預期5月才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