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公布,向全球最多網民使用的搜尋引擎公司谷歌罰款43.4億歐羅(約396.35億港元),創下罰款紀錄新高;歐盟也要求谷歌停止利用Android平台阻止其他對手參與市場競爭的行為。谷歌表明,會就有關裁決提出上訴。
歐盟今次裁定的罰款額,較去年就另一項違規罰款額24億歐羅多接近一倍。
谷歌母公司Alphabet回應稱,將在第二季業績公布時,為有關罰款作出撥備。該公司公布上次業績時披露,持有1029億美元現金。
谷歌行政總裁Sundar Pichai指出,Android平台的經營模式可能因為歐盟的裁決作出轉變,此舉對用家或許更不利。
歐盟反壟斷專員維斯塔格(Margrethe Vestager)與歐盟委員會主席容克將於下周三,到白宮與美國總統特朗普會面,谷歌被罰可能為彼此討論貿易議題時涉足的事件之一。
歐盟裁決的理據是指谷歌由2011年起,迫使使用Android平台的智能手機生產商,一定要同時安裝谷歌搜尋引擎與Chrome瀏覽器,以及Play Store,同時限制他們引進其他對手。因此,有關行為導致谷歌壟斷搜尋引擎市場。
全球智能手機聯會(GSMA)歡迎歐盟的裁決。
歐盟對谷歌還進行另一宗反壟斷調查,涉及谷歌的AdSense產品,有阻礙其他對手展示廣告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