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告誡公眾,提防Alpha Advice就一項名為「Litigation Asset-Backed Notes」或「90-Day Notes」的可疑投資產品所付費投放的Facebook(fb)廣告。
有關「Litigation Asset-Backed Notes」或「90-Day Notes」的Facebook廣告看來是以香港投資者為對象,當中提及債權證的常見特點。證監會並無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認可該等廣告。有關廣告可能構成《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所指的「招股章程」,但其卻沒有根據該條例獲證監會批准登記。證監會因此懷疑,該等廣告的發出可能已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及/或《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
證監會呼籲公眾,如任何證券(包括債權證)沒有獲證監會批准登記及或認可發出的相關文件,切勿投資於該等產品。公眾亦應在作出投資決定時保持警惕,並切忌盡信那些「好得令人難以置信」的投資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