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官方媒體《中國證券報》報道,中國證券業協會近日在業內發布通知,要求進一步強化首席經濟學家自律管理,首席經濟學家在一定期限內多次因其個人不當言行引發聲譽風險事件,或產生嚴重不良影響的,公司應從重處理直至解聘。
通知稱,公司應加強首席經濟學家對外發表意見事前審核。首席經濟學家參加各類會議、活動,對外發表研究觀點、評論意見的,應進行事前報備。未經批准,不得私自參加各類會議、活動,不得擅自對外發表研究觀點、評論意見。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洩露各類保密訊息及未公開訊息,不得編造、傳播虛假、不實、誤導性訊息。
財聯社早前引述消息報道,中國多地證監局近日陸續對券商等提出監管要求,旨在加強對公開言論的管理,尤其是首席經濟學家、券商分析師、基金經理等從業人員對外發聲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