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對區塊鏈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前執行董事蔡永團、前執行董事陳文芳及前獨立非執行董事Lawrence Gonzaga作出讉責。
該公司並對多人士作出損害投資者權益聲明,包括主席及執行董事蔡振榮、董事總經理及執行董事蔡揚波、執行董事蔡振耀、執行董事蔡振英、獨立非執行董事李茂銘、前聯席主席及執行董事蘇毅超、前獨立非執行董事王啟東。
港交所並進一步指令,蔡永團、陳文芳及Gonzaga各人完成培訓。
該集團於2018年9月以約21億元收購人蔘資產。該公司並沒有公布或以其他方式披露收購事項。根據《上市規則》,收購事項亦須事先取得獨立股東批准。港交所在審閱由該公司提供以支持其復牌申請的財務報表草稿時發現收購事項。
財務報表草稿亦揭示了於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財政年度,人蔘資產約12.5億元的重大減值,且該公司現金幾近耗盡及錄得重大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