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表示,虛擬資產平台向香港投資者提供虛擬資產「存款」、「儲蓄」、「收益」或「質押」服務(虛擬資產安排)的情況仍續見盛行,故提醒投資者注意與投資此類虛擬資產安排相關的重大風險。尤其是在虛擬資產平台出現欺詐或倒閉時,投資者可能會蒙受重大甚至是全部損失。
證監會指出,某些平台可能會就虛擬資產「存款」向投資者提供高「利率」,或按保證或固定利率每天為投資者產生額外的虛擬資產。投資者存放在平台的虛擬資產其後可被該平台轉借予其他平台或去中心化借貸協定(decentralised lending protocol)的借入方,或用於投資或其他活動。有些平台更可能向投資者提供質押服務,其虛擬資產可藉此被委託予質押池來為投資者賺取質押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