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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4日 香港財經

港交所去年審理119份上市申請

港交所(00388)刊發《2021年上市委員會報告》,2021年上市委員會審理了119份上市申請,並對18宗覆核及29宗紀律個案進行聆訊。年內港交所就香港推行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上市機制刊發諮詢總結,並會與證監會緊密協作,新機制於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港交所已收到多份申請,預計香港首家特殊目的收購公司將於今年3月底前上市。

氣候措施方面,港交所將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工作小組(TCFD)的多個主要建議納入了ESG滙報規定後,於2021年11月刊發了《氣候信息披露指引》。此外,年內於港交所上市的綠色、社會責任及可持續發展債券數目亦增加至95隻,集資額逾2800億元。2020年為18隻,集資額670億元。

紀律處分權力及制裁方面,港交所於2021年7月修訂《上市規則》,擴大可作聲譽制裁的範圍,並確保可對更多個別人士作紀律處分。經修訂的《上市規則》條文加強了港交所對個別人士的失當及違反《上市規則》的行為作出追究並施加適當制裁的權力。

上市委員會主席白禮仁表示,今年會檢視現行的首次公開招股資格規定中,一些會令某些來自專業科技行業的申請人因未能通過相關資格測試而難以在主板上市集資的有關規定,例如未有盈利但需要資金進行研發的公司。港交所亦會研究致力提升ESG標準及氣候披露、優化首次公開招股價格發現程序的效率的相關建議,並刊發股份計劃的諮詢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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