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預算案》首次提出立法禁止業主對指定行業的欠租商戶採取法律行動,為期3個月。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初步構思,這項措施會在今年1月1日劃線,即容許業主追討在第5波疫情前的欠租問題。
陳茂波在電台聯播節目指出,第五波疫情來得太快,形容是「休克式」衝擊。立法暫緩追租是非常時期的非常舉措,屬於迫不得已。而採用立法方式較稅務寬減清晰,措施將會針對17類受疫情影響的行業和處所,相信大部分業主與租客有長遠關係,希望續租,期望雙方可以因應1月1日後的欠租繼續商討。
他又說,已要求金管局發出通告及指引,並去信要求銀行彈性處理樓宇供款。此外,值得考慮已購買樓花的市民是否可獲扣稅,稅務局將進行檢視。
另外,《財政預算案》建議設立住宅租金開支扣稅。陳茂波在電台聯播節目提到,這並非一次性措施,政府打算長期推行,因此要仔細考慮,部門電腦系統亦要準備好。
被問到為何不直接推出租金津貼,陳茂波解釋稱,輪候公屋逾3年的基層市民,已經會獲得現金津貼;而成功「上車」的人士,亦可享有上限10萬元的自住居所供樓利息扣稅,相信現時措施已經整全。而住宅租約要「打釐印」才會生效,相信能避免不合規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