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委會舉行特別會議,討論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實政圓桌田北辰表示,有九成街市檔戶都不收取八達通,不少市民都反映,希望以現金發放消費券,他又要求首期發放的5000元消費劵,應有6個月的使用期限,至於餘下5000元,應分兩期各2500元發放。
新民黨李梓敬同樣要求以現金形式發放消費券,又質疑為何已移民的港人也合資格領取消費券,反而過去兩年多,因疫情而未能從內地返港的市民,就有可能不符合領取資格。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去年的消費券計劃已要求申請人聲明居住地,以確定符合資格,認為申報措施有效。
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表示,去年發放消費券時,已要求申領人申報在港居住,以確認是否符合申領資格,而當局亦會抽查,最終在預期符合資格的720萬人中,只有630萬人成功申領,證明有部分人已知不符合資格,而沒有申領。
陳茂波表示,第二期消費券會分多少期發放,會繼續聽取意見,但如果要以現金發放,在行政上要有登記手續,在發放時效上未必好。至於移民後,是否仍合資格領取消費券,他稱在第二輪登記時,會適當考慮。
另外,有議員建議,將消費券計劃與3月的全民強制檢測掛鈎,做了強檢的市民就可以領取消費券,陳茂波表明,不會將消費券計劃與全民檢測掛鈎,因為不做強檢會有罰則。
另外,《預算案》計劃立法禁止業主對指定行業的欠租商戶採取法律行動,為期3個月。陳茂波稱,初步構思會以今年1月1日劃線,即是只適用於第五波疫情發生後的欠租個案,他期望業主與租客互諒互讓,商討交租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