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譴責花旗環球金融並處以罰款3.4825億元,原因是該公司在2008年至2018年期間,一直容許其現貨股票業務部轄下多個交易櫃枱向機構客戶發布被錯誤標籤的申購意向,並在執行利便交易時向該等客戶作出失實陳述。
證監會認為,若非花旗環球金融在內部監控措施、合規職能和管理層監督方面犯有嚴重失誤及缺失,如此廣泛地存在的不誠實行為不會一直持續。
證監會亦認為,花旗環球金融的缺失及失當行為可歸因於其部分前高級管理人員沒有履行他們的監督職責所致。證監會稍後會對這些人士展開紀律程序。
花旗環球金融已採取補救步驟及改善措施,以糾正和加強對於申購意向及利便客戶活動的內部監控措施,包括委任獨立檢討機構,以檢討及驗證其監控框架。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花旗環球金融所犯缺失的嚴重程度揭露該公司存在一種鼓吹逐利而漠視誠實這基本標準的文化。因此,當員工面對要招攬更多生意及提升花旗環球金融的市場佔有率的持續商業壓力時,採取了欺詐手法而不惜犧牲客戶的最佳利益和損害市場廉潔穩健。
他指出,由於花旗環球金融遠遜於持牌中介人理應達到的標準,故有必要對其施加制裁。此舉亦闡明證監會的零容忍態度,並決心根除持牌中介人的失當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