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香港增長組合」投資委員會決定任命5家私募股權投資機構為次輪普通合夥人,為「香港增長組合」作策略性投資。
政府沒有披露有關機構的名稱,僅透露5家投資機構均以香港為總部,或在香港設立了一定規模的辦事處。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獲委任的機構均在投資「與香港有關連」項目擁有豐富經驗,當中包括香港以至粵港澳大灣區的項目。憑藉這些機構跨行業及投資類別的專業能力經驗,有信心這些機構的參與可為「香港增長組合」建構多元化的投資組合。
他續指,政府至今已任命8名普通合夥人,他們過往聚焦投資的行業範疇十分廣泛,包括科技、醫療保健、物流及供應鏈管理、工商及金融服務、消費品等。當局將繼續致力物色具質素的合作夥伴,為香港的未來投資,並會緊密監察獲委任普通合夥人的表現。
政府設立「香港增長組合」,目的是鞏固香港作為金融、貿易和創科中心的地位、長遠提升香港的生產力和競爭力的同時,爭取合理的風險調整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