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消費者權益政策發言人袁海文表示,商戶免息分期協議只是保障發卡機構/銀行和商戶,但卻削弱了對消費者的保障,建議金管局加強監管銀行在分期付款協議,確保銀行履行足夠貸款人責任。
民主黨於11月向10間信用卡發卡機構發出問卷,了解他們與商戶合作的免息分期計劃內容及執行上,對消費者的權利和保障的影響。問卷獲得6間機構回覆,大新、建行和東亞均承認與商戶間有協議,收取「服務費」或「手續費」,但大多沒有披露詳細金額。只有大新表示將根據不同商戶及分期期數而釐訂,由交易金額2%至8%不等。滙豐則指「不會因此向持卡人收取任何免息分期付款手續費」,但沒有否認收取商戶手續費。
在防止商戶前線員工潛在不良銷售時,大多銀行沒有回覆有效的措施,恒生回覆指「商戶前線員工務必向客戶作出明確指示,在客戶填寫及簽署該計劃申請表前,小心細閱及明白申請表內的重要通知及分期計劃條款及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