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引入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上市框架的市場諮詢期結束。《星島日報》引述知情人士稱,港交所在接獲市場各方持份者的回覆意見後,正研究為SPAC上市框架鬆綁。
知情人士表示,港交所主要對3點保持開放態度,包括專業投資者人數、獨立第三方投資者(PIPE)投資佔比,以及贖回股份與反對票合併捆綁的問題。
諮詢文件要求SPAC至少有75名專業投資者參與,其中至少30名屬於機構投資者。知情人士稱,市場普遍反映該門檻過高,有降低的空間。
諮詢框架要求,PIPE籌集所得的資金須佔合併後公司預期市值的至少25%,倘合併後公司預期市值較大,例如超逾15億元,可降低比例至15%至25%。諮詢文件亦限定SPAC只能接納在合併表決時,投反對票的股東才能贖回其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