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認為香港不就部分源自外地的被動收入徵稅,或會構成「雙重不徵稅」的情況,並把香港列入稅務合作事宜觀察名單。港府發言人對此表示,香港多年來採用地域來源原則徵稅,因此源自香港以外地方的利潤一般來說在香港毋須繳納利得稅。
特區政府在支持打擊跨境避稅的大原則下,願意作出配合,並已向歐盟承諾將於明年年底前修訂《稅務條例》(香港法例第112章)及於2023年落實相關措施。
政府發言人強調,香港會繼續採用地域來源原則徵稅,政府亦會致力維持香港稅制簡單明確和低稅率的優勢,以保持香港營商環境的競爭力;而建議的修例僅針對企業利用被動收入進行跨境避稅,尤其是在香港沒有實質經濟活動的企業,對個人納稅人不會有任何影響。至於金融機構,在現行《稅務條例》下已就源自外地的利息收入繳納利得稅,因而亦不會因此增加稅務負擔。
特區政府會在修訂有關的稅務安排後,要求歐盟盡快把香港從觀察名單中剔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