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及房屋局表示,過去一段長時間一直密切跟進香港航空的財政問題,對香港航空一直未能大幅改善財政情況表示非常不滿及極度關注,並要求管理層盡快務實解決財政問題。
運房局得悉空運牌照局決定,即日對香港航空的牌照附加兩項新的條件,香港航空必須於限期或之前確保能夠注入牌照局訂定的資金(或提供令牌照局滿意的其他方案),以及提升並保持其現金及視同庫存現金至牌照局訂定的合理水平。若香港航空未能於限期或之前根據牌照局的要求改善財政狀況,牌照局可撤銷或暫時撤銷牌照。
運房局認同牌照局的決定,認為香港航空必須認真面對問題,並盡最大努力在限期前符合牌照局的要求,以防止情況進一步惡化,以及保障公眾利益。運房局並同時提醒香港航空必須在牌照局有進一步決定前,繼續根據機票條款為乘客提供服務。
運房局表示,香港航空有責任為其在營運上的不同情況,包括不能預見的情況,作好充足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