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監管局宣布,由9月23日起,將取代香港保險業聯會轄下的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香港保險顧問聯會及香港專業保險經紀協會,全面規管香港的保險中介人,包括審批牌照、進行查察和調查,以及施行適當的紀律制裁。
保監局已制定了兩套規則,計劃於9月23日生效,但須視乎立法會審議的進度,局方亦會在未來數個月,發布一系列與持牌保險中介人有關的守則和指引。
此外,保監局正與業界緊密合作,準備推出保險中介人系統。該系統的一個重要部分為一個網上平台,可支援電子牌照申請、滙報持續專業培訓(CPD)時數及更新個人資料等。
保監局主席鄭慕智稱,這次保險中介人規管制度的更替,標誌着香港保險業發展進入另一重要里程,相信新的規管制度將有助提升保險中介人的專業地位和水平,令規管更公平及更具透明度,並將引入一套穩健而靈活的模式,促進履行保護保單持有人的法定職能。
另外,所有自律規管機構於9月23日仍未解決的投訴及違規個案,將由保監局根據交接前的規則處理;換言之,新制度下的要求將不具追溯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