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代表李秉記在全國兩會期間提交了《關於以「飛地經濟」助推粵港澳大灣區乃至更大區域協調發展的建議》(下稱《建議》),提出加快發展「飛地經濟」,助推粵港澳大灣區至更大區域協調發展的具體建議。
在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基礎上,適時推廣飛地經濟經驗,推進廣東省與對口幫助省份產業幫助採用跨省飛地模式,GDP計算方式可借鑑深汕特別合作區,分別計入幫助雙方省份,國家層面核算時再扣除重複部分。
在目前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背景下,為了粵港澳深度融合發展,「飛地經濟」模式不失為一個好的突破口。如在廣東珠江西岸欠發達地區劃定一塊區域作為「飛地」,通過共同規劃、合作開發,甚至以香港或澳門開發為主,共同管理和運營,實現緊密合作、風險共擔、利益共用,吸引港澳高校、研發機構、高新企業落戶園區。
同時,建議授權粵港澳飛地合作園區內借鑑香港或澳門的市場運作管理,乃至社會管理經驗與模式,打造粵港澳深度合作平台。
建議通過飛地模式解決粵港澳大灣區土地供給問題,把用地需求量大、土地產出率低、但又是社會發展必須的一些工業企業、糧食儲備、食品加工,甚至教育產業以飛地的形式分區設置,將佔地量大的生產基地設置在粵東西北,甚至延伸到泛珠三角地區,其他一些功能保留在粵港澳大灣區,推動粵港澳大灣區與粵東西北、泛珠三角區域形成產業鏈上下聯動配套,提高粵港澳大灣區土地的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