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審議《外商投資法》草案。多名港區人大代表表示,除負面清單外,法案對內外資的管理辦法完全一樣,外資未來在內地投資將享受和本國企業相同的「國民待遇」,將有助吸引外資。
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認為,以前的「外資三法」對於市場的准入及外商在華投資所享受的待遇未作過多明確,對不能強迫技術轉移等諸多主觀性因素也有不同表述。《外商投資法》則建立起法律框架,若此前有外資對在內地投資有疑問,現在完全可以從法案中看到,中國對內外資的保障是沒有區別的。
她指出,《外商投資法》若獲得順利通過,將對外資具有莫大吸引力,除負面清單中不能做的事項,外資在內地投資所獲得的待遇將與本國企業一樣,她形容為「國民待遇」。
港區人大代表、香港工聯會會長吳秋北認為,法案的提出是為了進一步強化、規劃營商環境,讓內外資在同等條件、同樣水平下形成公平競爭,對未來吸引外資推動國家經濟發展有重要作用。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執行會長陳亨利認為,法案中對內外資的管理辦法是完全一樣,唯一的不同就是負面清單,法案有助保護外資合法權益,打造健康的營商環境,對推進外商來華投資有利。
他又指,這對香港商界來說也是一件好事,香港的負面清單比較短,且有一定機制可討論如何將負面清單進一步減短,即使有香港的企業在負面清單上,仍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訴,顯示出中央政府對香港非常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