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公布六項房屋政策新措施,有關措施旨在達到三個目標,包括令資助出售單位更可負擔、增加資助房屋單位供應,並加強支援過渡性房屋供應,以及鼓勵一手私人住宅單位盡早推出市場。
修訂資助出售單位的定價政策
‧修改居屋定價機制下的負擔能力測試,將採用非業主住戶的家庭每月入息中位數作參考點,並確保可負擔的單位數量由50%增加至最少75%。
‧採用新的負擔能力測試後,居屋單位將以評估市值的五二折出售,而非原來的七折。
‧「綠置居」定價折扣率會比前一期居屋出售計劃的折扣率多10%。
‧建議房委會考慮收緊資助出售單位的轉讓限制。
將位於馬頭圍道項目改作「港人首次置業」先導項目
‧馬頭圍道項目可提供450個「首置」單位,預計最早可在明年第二季度取得佔用許可證,今年12月進行預售。
‧「首置」單位的折扣率將較之前一期居屋出售計劃的折扣率低10%至20%。
‧合資格申請人為居港滿七年或以上的本港居民、從未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收入介乎居屋白表申請人現行入息限額及該限額加三成,及資產不可超過居屋白表申請人現行資產限額加三成。
改撥私營房屋用地以發展公營房屋
‧改撥合共9幅位於啟德和安達臣道石礦場的私營房屋用地,以發展公營房屋,可提供約1.06萬個單位。
成立專責小組協助民間推行過渡性房屋項目
‧運輸及房屋局轄下將成立一個專責小組,提供一站式的統籌支援,協助及促成更多由民間機構推動的過渡性房屋。
向空置的一手私人住宅單位徵收「額外差餉」
‧要求獲發佔用許可證達12個月或以上的一手私人住宅單位的業主,主要為發展商,每年向政府申報單位的使用情況。
‧若單位在過去12個月內,有超過6個月的時間並未作居住或出租用途,便會被視為空置單位,有關業主須繳付「額外差餉」。
‧「額外差餉」會由差餉物業估價署按年徵收,金額為該單位的應課差餉租值的200%,即大約相等於樓價的5%。
修改地政總署「預售樓花同意方案」以改善銷售手法
‧要求發展商每次推售的住宅單位數目,均不能少於總數的20%。
‧若剩餘未賣出的住宅單位數目少於總數的20%,發展商須一次過推售所有剩餘單位。
‧上述20%的規定會在宣布後即時生效,並適用於「預售樓花同意方案」下地政總署新收到及現正處理的預售樓花同意書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