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管理局表示,與證監會就進一步改善香港的場外衍生工具監管制度,發表聯合諮詢文件,當中包括關於就滙報責任強制使用法律實體識別編碼(LEI)的建議。
為與全球各地的標準保持一致,凡須向香港交易資料儲存庫滙報的交易報告內載有的所有機構,均須以其LEI作為識別編碼。局方與證監會將就不同種類的機構,分階段實施有關建議。
此外,作為場外衍生工具結算制度的第二階段,監管機構建議擴大結算責任的範圍至以澳元計值的指明標準化掉期息率。諮詢文件亦建議在釐定適合就哪些產品在香港履行平台交易責任時應考慮的因素。
金管局歡迎各界在4月27日前提交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