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上月刊憲修訂《保護海港條例》,簡化小規模填海工程機制,包括非永久填海工程。保護海港協會質疑政府是想推行大規模填海,認為是否填海應由法庭決定,而非政府自己決定。協會向特首呈交請願信,表明反對大型填海工程。
發展局在社交平台帖文澄清,政府已多次在不同場合公開表明,無計劃在維港內進行大規模填海造地作房屋或其他用途,批評協會只憑二、三十年前早已過時的填海計劃,甚至不惜虛擬圖片,試圖暗示政府有意進行大規模填海,完全偏離事實。
當局稱,因應協會無理指控提出3項事實,包括修例建議並無削弱法院功能,亦無損市民的司法覆核權利;修例建議為改善海濱拆牆鬆綁,絕非為大型填海鋪路;當局亦一直有回覆協會,有理有據回應質疑。
當局表示,這次修例獲立法會跨黨派支持,得到海濱事務委員會大部分委員的支持,公眾亦普遍支持修例。政府會全力配合立法會的審議工作,讓《條例草案》盡早獲得通過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