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今日起優化車輛牌照,同時簡化申請所需文件。即日起,署方會向成功續領俗稱「行車證」的車輛牌照的車主發出通知書,列明最新有效期,並會發出不再載有屆滿日期的「行車證」。
車主獲發此「行車證」後,如車牌號碼、顏色等車輛資料不變,每次續牌後可沿用同一張「行車證」。「行車證」上方新設二維碼,讓車主掃瞄以連結至運輸署車輛牌照網上查詢平台,查閱屆滿日期。
此外,即日起,車主續牌毋須再提交俗稱「牌簿」的車輛登記文件,驗車合格後亦毋須提交俗稱「驗車紙」的車輛宜於道路上使用證明書。若經網上申請續領車輛牌照,在香港保險業聯會的後端支援下,如運輸署成功經聯會的網上系統即時核實車輛保險紀錄作為有效的證明,車主便毋須上載保險單。
運輸署發言人表示,優化車輛牌照後,車主續牌後毋須更換貼在車頭的「行車證」。當局亦會在牌照屆滿前經車主提供的電子聯絡方式,提示他們續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