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六旬漢於2021年在大埔一幢唐樓的劏房單位,疑與同居女友發生爭執,用菜刀斬向對方及2名年幼女兒,隨後縱火,3母女其後證實不治。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3項誤殺罪及一項有意圖而縱火罪成,今日在高等法院被判處入獄15年。
被告姚委祥,報稱地盤工人,陪審團接納被告受挑釁而誤殺3人,最終以大比數裁定被告3項謀殺罪名不成立,縱火罪則一致裁定罪成。
被告被控於2021年7月12日,在大埔鄉事會坊美雲樓某單位內,謀殺溫菊芳及兩名年幼女兒賴夢芯及廖淑媛。被告另被控有意圖縱火罪,指他於同日在大埔鄉事會坊一唐樓單位內,無合理辯解而用火摧毀屬於其本人或他人的財產,即該房間及房內的物品,意圖藉摧毀財產,以危害溫菊芳、賴夢芯及廖淑媛的生命。
被告在警誡會面時稱,溫菊芳沉迷賭博,案發當日凌晨2時許溫打完麻雀回家,被告投訴她夜歸,兩人口角,期間遭對方恥笑年老及貧窮,被告取刀斬溫,又表明要同歸於盡,而2名女兒在保護母親時同被斬傷。
被告其後縱火,原打算同歸於盡,但因無法忍受衝出屋外。法醫指溫菊芳身中過百刀,2名女兒亦分別中36刀及6刀,3人死於刀傷及火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