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將於明年5月1日生效,立法會財委會在沒有人反對下,通過撥款335.519億元,用作推行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
撥款中約有21億元用在委託代辦機構,多名議員關注行政費開支。選委界周文港指,若以資助年期25年計算,每年行政費約8000萬,相當高昂,建議當局推動網上申請,以節省行政費。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全港有逾30萬僱主,部分中小企或較年長顧主若限制只能網上遞交申請會較困難,因此會同時接受紙本或網上申請,之後會審視成效。他又指,外判公司靈活性高,若每年處理宗數較預期少,外判費用亦會下降。
取消對沖後,僱主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不可「對沖」僱員「轉制日」起服務年資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孫玉菡表示,取消對沖安排生效後,僱主仍可繼續「對沖」僱員「轉制日」前服務年資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又形容僱主在轉制前「炒人」一點好處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