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今日在西九龍法院續審,黎智英第3日出庭自辯。
辯方展示2019年10月黎智英寫的一篇專欄,寫「香港人還可以做甚麼爭取美國和國際支持?」,提到「要得到外國人支持,就要不斷游說。」
黎智英庭上解釋,文中提到「不斷游說」是指游說外國人反修例運動和平、非暴力及耐心,文章內容是反映事實、是他的真實想法,沒有敵對或煽動意圖,反問是否需要將他的所有文章都拿出來問一次寫法和意思。
他又指「游說」不包括制裁和限制香港,因為當時連傳媒都未開始提及制裁,否認文章有意圖引起對中央和特區的憎恨。
辯方其後申請休庭,讓黎智英在庭內閱讀12篇被指煽動的文章,下午再一併提問,法官將案件押至下午2時半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