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今日在西九龍法院續審,黎智英第2日出庭自辯。
辯方引述黎智英向時任《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發訊息,提出應報道七一衝擊立法會的年輕人。
黎智英於庭上解釋,事件中由於無人受傷,不算是嚴重暴力,但仍有破壞公物,屬違法行為,強調該訊息只是建議,而非指示。
指定法官杜麗冰問黎智英是否要傳達年輕人衝擊立法會的想法,黎智英澄清不是傳達,而是解釋,因為覺得年輕人犯了錯要作出解釋,才可以獲大眾理解及同情。
辯方引述黎智英於2020年5月29日在《紐約時報》撰寫的文章,問為何黎會認為如實施《國安法》會終結香港的言論自由及《蘋果日報》。黎智英指因顛覆可以涵蓋很多,香港《蘋果日報》將不能生存。
至於黎智英曾發訊息予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提到「請國際組不要跟紐約時報及CNN針對川普(特朗普),我們《蘋果》卻要靠川普政府支持保命,這樣做不太好。」
黎智英指不能一邊尋求特朗普幫助香港,一邊發布針對特朗普的文章,《港蘋》及《台蘋》兩者相連,而當時《台蘋》亦會發一些反對特朗普的文章,所以希望暫停此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