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公布將推出「社區調解先導計劃」,推動調解文化。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接受無綫節目《講清講楚》訪問時表示,目標在一年內推出計劃,終極目標是每宗民事商業案件都先嘗試用調解去解決。
林定國表示,本港過去的調解個案集中於商業糾紛,但調解實際應用範疇更廣,可幫助大眾解決日常爭議,如鄰舍間漏水和噪音等民生之間的糾紛。有關情況由法庭處理的話是費時失事和「傷感情」,另外會造成心理壓力和法律費用等負擔,期望透過計劃了解社區需要,並增加市民對調解的認識,協助他們使用調解服務,相信更省時及省錢。
林定國指,司法機關一向鼓勵市民先透過調解解決爭議,舉例在家事法庭,個案開始訴訟後,須讓法庭相信個案已嘗試透過調解解決,法庭才會排期,已有一定強制意味。
他又稱,已成立相關專家組及工作組,研究如何規管調解員的資歷,會思考是否發牌又或者「Q嘜認證」等,確保符合一定能力及誠信,預料明年初有初步意見再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