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政策辦公室公布,《大灣區標準合同》便利措施由即日起擴展至全港各行各業。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十分歡迎政府有關措施,讓更多不同的企業及機構受惠,便民利企,進一步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個人訊息跨境流動,建立「數字灣區」。私隱專員公署衷心感謝國家網信辦以及廣東省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對促進大灣區個人訊息跨境流動的大力支持。
《大灣區標準合同》由國家網信辦、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創新科技及工業局及私隱專員公署制訂,旨在提供合規途徑,促進粵港澳大灣區個人訊息跨境流動。
業界若需進一步理解《大灣區標準合同》的適用性及相關合約條款,可參考私隱專員公署於2023年12月發布的「跨境資料轉移指引:《粵港澳大灣區(內地、香港)個人訊息跨境流動標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