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名警務人員2020年在深水埗通州街公園執行掃毒行動期間,涉襲擊露宿者和誣衊有人藏毒等,事後被拘控多罪,其中6人早前被裁定罪成,今早在區域法院被判囚2年1個月至3年5個月。
區域法院法官張潔宜指出,警員職責是保護市民生命及財產,惟被告濫用職權遮蓋鏡頭等,令警隊蒙羞。
罪成6名被告為梁飛鵬、龐雋詩、林華嘉、莫志成、尹栢詩和陳守業,其中警長林華嘉被裁定2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其餘5名警員各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另外2人郭展昇及韓廷光早前被裁定罪脫。
案情透露,涉案警員懷疑遮蓋閉路電視鏡頭、砸爛露宿者家當,以及在記事冊誣衊露宿者藏毒等,涉及刑事毀壞、傷人、妨礙司法公正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多項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