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九龍城潑水節期間,3名男子以水槍射3名警察及3名無綫新聞記者,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襲警及普遍襲擊罪成,3人還押至11月1日判刑,期間為3人索取背景及社服令報告。
3名被告為26歲的士司機曾維誠、26歲文員葉嘉健、以及32歲紮鐵工人袁子健,他們否認襲警及普通襲擊罪受審。
袁子健曾供稱指在2019年前曾數度參與潑水節活動,並「周圍潑、亂咁潑」,「同啲阿sir玩吓」,活動期間曾跟涉案無綫電視記者吳家軒互相射水,相信對方不介意被射,而當時目睹兩名男輔警面上塗有白粉、頸戴花圈,認為他們似是有份參與活動。
裁判官陳志輝裁決時指出,3名被告不斷向相關警員及記者的頭部近距離射水,超越可接受標準,即使有事主在過程中面露笑容,但明顯不願意及不同意遭近距離射水。
裁判官又指出,當時警員穿制服當值,記者亦穿上寫有「Press」的外衣,3名被告必然知道他們的身份,其行為明顯是有意圖,屬蓄意施加非法武力,裁定3人全部控罪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