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停運的《立場新聞》註冊母公司、前總編輯鍾沛權和前署理總編輯林紹桐,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罪成,區域法院今日下午判刑,其中鍾沛權被判監21個月,而林紹桐則刑滿獲即時釋放。《立場新聞》母公司則被罰款5000元。
案件原定於下午2時半開庭頒下裁決,但法官郭偉健至下午近4時40分才到庭。鍾沛權和林紹桐代表大律師余若薇,向法庭提交林紹桐醫療報告,指林紹桐患嚴重罕有病,腎功能少於三成,須每兩星期覆診和適時使用藥物,若須入獄,一旦發病將未能送到瑪麗醫院接受主診醫生治療。
余若薇又指,兩名被告已還押15至16個月,希望法庭在量刑上行使酌情權,判刑不超過兩人還押日子,讓兩人可當庭釋放。
法官指出,被告並非直正的執行傳媒工作,而是參與當時所謂的抗爭,與政府抗衡,認為唯一合適刑罰的是判處監禁,考慮到林紹桐的病情,決定判處他一個可即時獲釋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