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元朗721襲擊事件,其中一名「白衣人」被控暴動及串謀有意圖而傷人共兩罪,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控方開案陳詞指出,被告當晚凌晨曾經把一盞燈和一枝木棍擲向黑衣群體,及手持藤條與其他白衣人站在一起。
控方透露會以影片及報紙圖片證明被告身份,亦會有多名證人作供,包括市民及警察,法庭對其中2名控方證人頒下匿名令,將以書面形式作供。
被告鄧嘉民,否認於2019年7月22日在元朗朗和路及港鐵元朗站一帶,連同鄧懷琛、吳偉南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及意圖使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串謀非法及惡意傷害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