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播出的一集港台電視節目《頭條新聞》被指有污衊和辱警內容,遭通訊局警告,港台工會及記協其後提司法覆核,高院於2021年11月裁定「無品芝麻官」環節沒有違反《電視節目守則》,「驚方訊息」環節則違反部分條文,各方就其敗訴之處提上訴。
上訴庭今日頒布判詞,裁定港台工會及記協部分上訴得直,撤銷相關警告,而通訊局提出的上訴則被駁回。
涉事一集《頭條新聞》於2020年2月14日播出,主持人在節目的「無品芝麻官」環節提到:「醫生呀,你唔夠口罩就早啲出聲吖嘛,衙差就大把有得剩!」
上訴庭裁定通訊局處理過程未有採取正確方式,屬根本錯誤,維持節目沒有違規的判決。
此外,打扮成警員的藝人王喜在該集節目的「驚方訊息」環節說:「而家仲取消徒步巡邏,唔使行咇,將當值時曝露喺空氣之中嘅機會,減到近乎零啊!」
上訴庭推翻通訊局指《頭條新聞》沒有確保節目資料真實及基於社會地位等原因而污衊和侮辱警方的裁定,下令撤銷相關警告,不會發還予通訊局重新考慮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