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35+」初選案今日開庭處理被告求情。前區議員、認罪被告伍健偉自行陳詞指,他願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但不會就着跟選民享有共同價值道歉,強調不能辜負人民信任。法官李運騰聞言後兩度問伍健偉是否沒悔意,伍健偉起初未有直接回應,最終回答說「冇錯」。伍健偉完成陳詞後,另一法官陳慶偉表明,基於伍健偉遲認罪及缺乏悔意,其判刑折扣會明顯少於其他被告。
本案共有47名被告,31人承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受審,其中14人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顛覆」罪成,大律師劉偉聰及前區議員李予信則罪脫。法庭今日開始處理新界西初選參加者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伍健偉,以及新界東初選參與者梁國雄和柯耀林的求情。
在2019年當選區議員、沒有律師代表的伍健偉自行陳詞指,他是《港區國安法》所指的「積極參加」者,同時希望法庭考慮被告非出於個人利益犯案,以及反修例「五大訴求」合情合理、沒被裁定違法等。法官陳慶偉一度後打斷稱,法庭不是發表政見的場合,伍健偉回答說:「明白嘅法官」。
之後伍健偉繼續陳詞,闡述自己參選初選的原因等議題。伍健偉稱,港人值得擁有自由、平等及包容的社會,以及一套有效維護人權、法治及公義的民主制度;而在2019年,他對自由被侵蝕感到恐懼,同時對政府傲慢感不滿,亦對「離世生命」感到悲痛,最終決定投身政治,貢獻社會。
在本案開審前認罪的伍健偉另提到,他被捕前沒有一刻打算離開香港,強調願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但不會就着跟選民享有共同信念和價值道歉,「我唔可以辜負人民嘅信任」。法官李運騰聞言後問伍健偉是否沒悔意?伍健偉先答謂,他會就其言行承擔一切責任,之後在李官追問下承認自己不感後悔。
伍健偉總結稱:「二十世紀嘅完結,我哋向蘇聯同埋納粹作告別。失去足夠制衡嘅權力,必然會自我膨脹;絕對嘅權力,必然帶來絕對嘅腐敗。長夜終盡,黎明將之,民主終將再次得勝。」
法官陳慶偉聽罷陳詞後說,基於伍健偉遲認罪及缺乏悔意,其判刑折扣會明顯少於其他被告。伍健偉表示明白。
另一邊廂,代表張可森的大律師伍頴珊求情指,《國安法》就「顛覆」罪設下的刑罰等級,並不適用於串謀案件,但認為法庭判刑時可參考相關刑罰等級,並視張可森為《國安法》所指的「積極參加」者。
對於張可森的個人背景,伍頴珊提到,張可森還押期間經歷兒子出生及喪父;她另讀出張可森親撰的求情信,指張可森在獄中反思後,明白到實行涉案計劃的嚴重性,並反省到審議《財政預算案》是《基本法》賦予立法會議員的責任,關乎廣大市民生活,不應以此作為政治工具及危害國家安全。
張可森在信中續指,他希望盡快完成博士學位,不負家人期盼;當事情告一段落,他將以家庭作為人生中心,「投入全副精神照顧高堂,並且一如我妻愛我般愛我妻,與她協力養育兒子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