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反恐條例》案件、「屠龍小隊」等涉嫌策劃以炸彈殺警一案,當中6男1女不認罪受審,案件今日於高院第81天審訊,法官張慧玲完成引導陪審團,由3男6女組成的陪審團退庭商議。
法官張慧玲提醒,只要肯定被告之間就犯案達成協議,無論被告參與程度輕重,均屬串謀。
本案涉及2019年12月8日的「國際人權日大遊行」,7名不認罪被告為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及劉佩凝。首6人被控「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女被告劉佩凝則涉及「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
首宗《反恐條例》案件、「屠龍小隊」等涉嫌策劃以炸彈殺警一案,當中6男1女不認罪受審,案件今日於高院第81天審訊,法官張慧玲完成引導陪審團,由3男6女組成的陪審團退庭商議。
法官張慧玲提醒,只要肯定被告之間就犯案達成協議,無論被告參與程度輕重,均屬串謀。
本案涉及2019年12月8日的「國際人權日大遊行」,7名不認罪被告為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及劉佩凝。首6人被控「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女被告劉佩凝則涉及「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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