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事宜投訴委員會發表2023年年報。委員會於去年共接獲19宗對廉署或其人員的投訴,共涉及47項指控,其中一項行為不當指控證明屬實。主席林正財表示,委員會於年內舉行了三次會議,除考慮涉事人員被指控的過失外,委員會亦審視廉署內部程序、慣常做法及指引。
年報提到,委員會於2023年接獲19宗對廉署或其人員的投訴,共涉及47項指引,當中包括35項疏忽職守、7項廉署的工作程序有不足之處、3項濫用權力、以及2項行為不當,例如回答查詢時無禮。委員會於2021年和2022年均接獲13宗投訴,2023年的投訴個案明顯增加。
林正財表示,委員會於年內舉行了三次會議,審議廉署就接獲的投訴所擬備的調查及評估報告。他又指,委員會除考慮涉事人員被指控的過失外,亦審視廉署的內部程序、慣常做法和指引,希望提出策略和運作上可行的建議。
年報指,2023年接獲的19宗涉及47項指控的投訴中,有15宗涉及34項指控的投訴已完成調查,其餘4宗涉及13項指控的投訴則在年終時仍在調查中。
已審議的指控個案中,年報提到只有一項行為不當指控證明屬實或部分屬實,涉及廉署人員言詞無禮、不恰當,有損廉署專業形象,惟由於該名人員已離職,所以廉署未能對該名人員作出紀律處分。
委員會表示,審議調查報告後,廉署已加強培訓前線人員,以提高其執行職務的專業能力和警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