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的案件今日續審。國安處警署警長黎國勇(音譯)供稱,2021年11月,他應上司指示到荔枝角收押所,向本案控方從犯證人張劍虹派發判詞,期間他曾提出「不如傾吓計」,藉以「打破沉默」,之後張劍虹向他談及其收押所生活,整個會面過程歷時逾3小時。黎國勇同意,他並無「正當理由」跟張劍虹談及獄中日常,但否認有游說對方作證。審訊明續。
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早前確認,他在2021年11月11日獲一名警署警長探訪約4小時,翌日他主動提出成為控方證人。張劍虹解釋,他當時僅與該警署警長談及「普通嘢」,不曾被游說作證,並強調是因為讀過自己被拒保釋的裁決理由,而決定作供「講出事實」。
當日與張劍虹會面的警署警長黎國勇,今天接受控方提問時指,2021年11月11日早上,他應上司指示到荔枝角收押所,向張劍虹派發一份判詞;對方收取判詞後,曾把當中內容「睇完又睇」,亦曾經默不作聲,似在思考。黎國勇憶述,他見狀後問對方:「你有冇特別嘢......你真係冇嘢?」惟張劍虹說沒有。他遂再提出「不如我哋傾吓計」,以「打破沉默」,之後張劍虹開始談及其日常生活。整個會面由約上午11時開始,直至下午約2時45分結束。
辯方盤問時關注,黎國勇向張劍虹派發判詞後,何不隨即離開?黎國勇答謂,「冇特別嘢㗎其實」。辯方又問,黎國勇有否獲上司指示,在探訪期間跟張劍虹談及日常生活?此時黎國勇說:「張劍虹講嘢呢,我冇阻止佢嘅,我由得佢講嘅,其實係一個正常嘅交談。」與此同時,黎國勇同意辯方所指,除了派發判詞,他並無「justification(正當理由)」,留在收押所跟張劍虹談及獄中日常。
此外,黎國勇確認,他在2021年11月12日,再次到收押所探訪張劍虹,當時張劍虹表明希望成為本案控方證人,形容此情況使他感到驚訝。辯方遂指出,黎國勇其實曾在11月11日游說張劍虹成為本案控方證人,並要求他徹夜思考此事,但黎國勇否認。
另一方面,辯方上周表示,他們早前未有機會,就被指載有「飯盒會」會議紀錄的「Slack」訊息截圖盤問張劍虹,因此申請重召他出庭作供。法官聽罷控辯雙方陳詞後,今日就辯方申請作裁定。
法官裁決時指,本案開審前,辯方已獲告知,控方會引用黎智英在「飯盒會」所作言論;法官又提到,本案原定2022年開審,最終在去年才展開審訊,認為辯方此前「could have and should have(可以並應當)」取得相關「Slack」資料。
法官另強調,辯方可在稍後階段處理「Slack」相關證據,認為拒絕辯方的申請,不影響公平審訊。法官最終拒絕行使酌情權,讓辯方再次盤問張劍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