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會特別財委會會議上,多名議員關注佐敦華豐大廈奪命大火。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當局正「快馬加鞭」推進修訂《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希望今年第二季可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除提高罰則,亦會研究加強檢控,阻撓消防工程的人若果被定罪,可以判處監禁。
對於屋宇署約16年前向華豐大廈法團發出消防安全指示,但一直未遵辦。鄧炳強指由於樓宇維修較容易找到個人責任,但大廈的消防安全較多屬於公眾責任,如防火門問題或雜物阻塞等,較難找到個人責任,較難決定要刑罰哪人等。
他又稱,針對舊式樓宇,法例希望能提高大廈的消防安全達到現有水平,強調未遵辦指示不代表大廈非常危險、不適合居住,只是未達到現今水平,希望能進行工程以達致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