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從12月1日起,僱員可向僱主要求實行每周4天工作制、增加在家工作的時間,以及交錯工作時間,顯示政府與企業放寬辦公安排以挽留人才的全球趨勢。
由新加坡人力部、新加坡全國職工總會(NTUC)和新加坡全國僱主聯合會(SNEF)共同成立的三方聯盟,周二公布新指引,僱員除了可要求僱主提供上述的工作安排,也將可要求彈性工作地點等其他安排。
三方聯盟聯合主席Yeo Wan Ling表示,在決定留下或重返勞動力市場時,能否獲得靈活的工作安排,往往是照顧者、女性工作者及資深員工的主要考慮因素。
這項指引不具法律約束力,但要求所有新加坡企業必須建立程序,讓僱員正式提出彈性工作安排的要求。若僱主認為僱員提出的安排可能大幅降低生產力、顯著提高成本,或因工作性質不符而不可行,可予以拒絕,但企業不得以違反企業傳統或管理階層不認同彈性上班文化為由,拒絕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