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陳穎欣關注「電影發展基金」資助的項目涉有「軟對抗」、負能量的情節,缺少「說好香港故事」、「說好中國故事」的元素。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回覆表示,過去5年基金資助的電影很多內容都有多方面訊息,不同人可能有不同看法和感受。
當局指出,申請項目的內容並不代表政府立場,基金亦沒有規限申請項目的內容,以鼓勵創作,但必須符合基金的不同計劃內所有申請資格且不違法,包括《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而項目內容不代表政府立場。
局方又稱,審批項目時所考慮的因素包括電影計劃的「劇本的創意及質素」、「製作預算」、「預算收入」及「本地製作元素和人才培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