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表示,美國和加拿大借更新外遊提示,誣衊抹黑《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後,赴港風險增加,對這些歪曲事實及危言聳聽言論散播恐懼的政治操弄,予以強烈譴責。
特區政府發言人稱,《條例》訂明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精準針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和刑罰。控方有責任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人有相關的犯罪行為和犯罪意圖,被告人才可被法庭定罪。
發言人指出,美國和加拿大自身亦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香港國安法》及《條例》下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的域外效力,完全符合國際法原則、國際慣例和各國各地區通行做法,實屬必要和正當,並與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包括美國和加拿大一致。在擬訂《條例》的域外效力時,已顧及有關國家管轄權的國際法原則和國際慣例,以及罪行的性質。
發言人強調,香港特區的執法部門是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人士的違法行為採取執法行動,所指稱的「任意執法」、「隨意拘捕」或「錯誤囚禁」完全是罔顧事實。有關國家試圖以恐嚇手法來達到其政治目的,干擾市民和商界的正當交流,特區政府强烈反對。
發言人稱,特區政府一直歡迎正當來港旅遊和營商的人,他們不會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不會誤墮法網,根本毋須擔心。不論《香港國安法》或《條例》均明確訂明受《基本法》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所保障的權利和自由,都依法受到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