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巴林簽署全面性避免雙重課稅協定,這是香港簽訂的第49份全面性協定。它闡明雙方的徵稅權,有助投資者更有效評估其跨境經濟活動的潛在稅務負擔。
在香港與巴林的全面性協定下,香港公司按照該協定在巴林所繳付的稅項,不論直接或以扣除方式繳付,將可根據本港稅例抵免香港就同一筆收入所徵收的稅項,從而獲雙重課稅寬免。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巴林是參與「一帶一路」倡議的其中一個經濟體。全面性協定可進一步促進香港與巴林的經濟貿易聯繫,為雙方業界進行商務或投資提供額外誘因。香港將繼續與貿易及投資夥伴磋商,以拓展全面性協定網絡,提升香港作為商業及投資樞紐的吸引力,並鞏固香港作為國際經貿中心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