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調查貪污時,揭發一名公立醫院駐院醫生多次虛報他曾到另一間公立醫院提供額外服務,詐騙醫管局向他支付特別酬金逾11萬元。該名醫生早前被廉署落案起訴欺詐,他今日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
裁判官溫紹明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7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獲准保釋。
案情透露,被告於2013年7月加入醫管局,自2017年1月起被調派往仁濟醫院內科部擔任駐院醫生,平日工作時間一般為上午9時至下午5時,星期六則為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並以輪流方式擔任候召工作。被告加入醫管局後多次申請參與屯門醫院的特別酬金計劃。
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於2017年1月至2019年11月期間,逾60次在仁濟醫院執行常規候召職務的時間,與他報稱在屯門醫院急症室執行特別酬金計劃工作的時間重疊,重疊時間達約170小時。
被告承認曾未經上司准許,早於其休班時間離開仁濟醫院,亦曾沒有準時到達屯門醫院執勤,並多次向醫管局虛報他按特別酬金計劃在屯門醫院急症室執行額外服務的值勤紀錄,詐騙醫管局向他支付特別酬金逾1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