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事務處於限期前接獲香港研究協會的票站調查申請,並已批准了有關機構在指定投票站進行調查。
選舉事務處發言人說,為免公眾誤會有不公平的情況,獲批准進行票站調查的機構不能有成員在本選舉中競逐,而且沒有公開表明支持在選舉中競逐的候選人;調查員亦不能是選舉中競逐的候選人的所屬機構的成員,或已公開表明支持在選舉中競逐的候選人的任何機構的成員。
發言人續說,該機構亦不可在投票結束前,就任何候選人的表現發表具體評論或預測,以免影響選民的投票意向和選舉結果。調查不得在投票站內進行。選民有權將其投票保密,是否參與票站調查,純屬自願。
選舉事務處提醒市民,政府並沒有委託任何機構或人士進行票站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