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及福利局及社會福利署邀請所有受資助長者中心於區議會選舉投票日當天,為會員提供便利投票的措施,社署會向每間參與的長者中心提供一筆過2萬元的資助。
社署今日就此發出指引稱,長者中心所安排便利投票的措施,必須符合有關的選舉法例及所有選舉委員會就有關選舉所制訂的活動指引,所有措施只為便利和鼓勵長者選民投票,協助他們履行公民責任,不得牽涉任何拉票或與個別候選人的選舉相關活動。長者中心必須保持中立,維持選舉公平公開公正,不可影響長者選擇投票或不投票予個別候選人。
機構董事會、管理層、長者中心的職員和義工,如以個人名義或其他身份支持某候選人或參與選舉活動和助選等,不得參與長者中心便利會員投票的措施。
長者中心不得張貼或展示或派發任何候選人的宣傳物品,或讓任何候選人或其助選人員到長者中心作宣傳或進行拉票,以避免利益衝突。上述限制也適用於長者中心使用/提供的交通工具。
長者中心應妥善使用津貼,確保津貼使用在與便利長者投票相關的措施。津貼若未有全數使用,餘額需撥入整筆撥款津貼的「其他費用」項目,作為長者中心日後舉行其他符合相關《津貼及服務協議》訂定的長者服務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