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會選舉下月10日舉行。近日網上有人呼籲選民在選票上蓋上兩個「剔」號,從而令選票作廢。
選舉事務處表示,按有關選舉法例的明確規定,選民在投票時,只能在選票上有關候選人姓名旁邊的指定圓圈內,用投票站所提供的「剔」號印章蓋上「剔」號,以明確顯示所投票選擇的候選人,而每名選民只能在選票上就所選擇的一個候選人蓋上「剔」號,即選票上只能有一個「剔」號,否則選票將會作廢。
選舉事務處重申,任何人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3年及罰款20萬元。
區議會選舉下月10日舉行。近日網上有人呼籲選民在選票上蓋上兩個「剔」號,從而令選票作廢。
選舉事務處表示,按有關選舉法例的明確規定,選民在投票時,只能在選票上有關候選人姓名旁邊的指定圓圈內,用投票站所提供的「剔」號印章蓋上「剔」號,以明確顯示所投票選擇的候選人,而每名選民只能在選票上就所選擇的一個候選人蓋上「剔」號,即選票上只能有一個「剔」號,否則選票將會作廢。
選舉事務處重申,任何人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3年及罰款20萬元。
下一篇: | 保誠夥兩醫療機構推大灣區癌症治療免找數服務 |
上一篇: | 微軟加入OpenAI新董事會 任無投票權觀察員 |